2月11日,,在武漢市青山區(qū)人民法院,,法官給兩位孩子的父親楊某發(fā)出《家庭教育令》。這是武漢市發(fā)出的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。
今年1月1日,,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正式實施,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問題從傳統(tǒng)意義上的“家事”上升為有法可依的“國事”,?!都彝ソ逃龠M法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,應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雙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導”,。
2021年12月27日,,劉某因與丈夫楊某感情不和,起訴至武漢市青山區(qū)人民法院,。審理過程中,,承辦法官胡陽從劉某反復強調的“他動不動就罵孩子”“孩子們也說不喜歡他,要跟著我”中發(fā)現(xiàn),,該案件不僅僅涉及兩個成年人的婚姻問題,,更反映出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長亟待呵護。結合具體案情,,胡陽針對楊某錯誤的教育方式作出了一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,裁定楊某多關注婚生子女的生理、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,,使用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等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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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。什么是家庭教育,?誰來實施家庭教育?如何實施家庭教育,?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怎樣開展,?一起來了解。
來源:武漢發(fā)布,、人民網(wǎ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