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關鎮(zhèn)財政所:
根據廣東省財政廳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》(粵財農〔2020〕132號),、江門市人民政府對《關于審定江門市2021年省級提前下達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報備項目和全市區(qū)域績效目標的請示》(江涉農辦〔2020〕8號)的批示意見和《關于調整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資金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143號),,現將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(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)下達給你們(詳見附件),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,、本次下達的資金,請列入2021年度“農林水支出—農業(yè)農村-農田建設(2130153)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,;經濟分類科目根據支出性質和實際用途列支,。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。
二,、本次下達資金專項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,。請嚴格按照《預算法》和《財政部 農業(yè)農村部關于印發(fā)〈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農〔2019〕46號)等文件規(guī)定,切實加強資金監(jiān)管,不得擠占,、截留和挪用,,確保專款專用,,并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,,強化績效目標監(jiān)控和績效評價,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,。
三,、根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(試行)的通知》(粵府〔2018〕123號)文件要求,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須在年內完成支出進度,,按月考核,,請加快項目開展進度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。
附件: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(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)安排表
鶴山市財政局 鶴山市農業(yè)技術推廣中心
2021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