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: | 2018鶴水行第29號 | ||||
項目名稱: | 鶴山市金峽水庫管理所(發(fā)電站)延續(xù)取水許可的申請 | ||||
審批類別: | 普通 | ||||
許可內(nèi)容: | 一,、同意鶴山市金峽水庫管理所(發(fā)電站)在鶴山市桃源鎮(zhèn)金峽水庫采用蓄水方式取地表水,,年最大取水量550萬立方米,,用于蓄水發(fā)電。項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國家及我省用水定額指標要求,。 二,、落實水資源節(jié)約和保護措施,按規(guī)定做好取水計劃工作,,建立完善取用水水量和電量檔案管理,。 三、取水許可證有效期五年,。(自 2018 年12 月 18 日至 2023年 12月 17 日) 四、水電站取水應依法繳納水資源費,。積極配合取水許可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 和水資源費征收工作,。 | ||||
行政相對人名稱: | 鶴山市金峽水庫管理所(發(fā)電站) | ||||
行政相對人代碼: | 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 組織機構代碼 | 工商登記碼 | 稅務登記號 | 居民身份證號碼 |
91440784562643227H | 440725********1514 | ||||
法定代表人姓名: | 李高洪 | ||||
許可決定日期: | 2018/11/30 | ||||
許可截止期: | 2023/12/17 | ||||
許可機關: | 鶴山市水務局 | ||||
當前狀態(tài): | 正常 | ||||
地方編碼: | 440784 | ||||
備注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