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廣東省行政許可監(jiān)督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和有關要求,,現(xiàn)公告本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(jiān)督管理情況,。歡迎您客觀,、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:
1.沒有依照法定權限、程序,、條件進行審批,,或變相實施行政許可,實施了《鶴山市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(2017年版)》之外的行政審批事項的,;
2.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,、依據(jù)、條件,、期限,、流程、裁量標準,、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,、申請辦法、申請書示范文本,、咨詢投訴方式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,;
3.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(guī)范,要求多次補正申請材料的,;
4.辦理效率低下,,辦理流程復雜,,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、環(huán)節(jié)的,;
5.不能按期限辦理行政許可,,不能及時、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,;
6.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,、好處的;
7.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,、組織提供的服務的,,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、會議等的,;
8.依法需要聽證,、招標、拍賣,、檢驗,、檢測、檢疫,、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,,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、組織的,;
9.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(jiān)督檢查的,;
10.沒有必要設立行政許可,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監(jiān)督等其他管理方式,、調整由行業(yè)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管理,、通過技術標準或管理規(guī)范能有效管理的。
如您認為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,,歡迎一并提出意見建議,。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。
感謝對我市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,!
附件:鶴山市公安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(jiān)督管理情況報告
舉報電話:0750-8880321(市編辦)
來信地址:鶴山市沙坪街道人民東路10號2號樓
鶴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監(jiān)督檢查股
電子郵箱:HSBWB﹫HESHAN.GOV.CN
鶴山市公安局
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個工作日 2018年3月28日